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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潰瘍患者日常注意事項

  常聽一些消化性潰瘍(也稱潰瘍病)的患者抱怨:我的病剛好,怎麼又發作了?其實,這並不足為奇。盡管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,治療消化性潰瘍取得了較好的療效.但這種疾病愈合後的復發率卻很高,常給患者帶來很多煩惱。下面三招可以切實而有效地防止消化性潰瘍復發。

  幽門螺桿菌感染的持續存在是消化性潰瘍復發率高的重要原因。所以,病人首先應查清是否伴有幽門螺桿菌感染。如確有幽門螺桿菌感染,必須加以根除。由於根除幽門螺桿菌感染治療方案有多種,適用於不同的病人,所以,不宜自行服藥,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正規治療。這裡要提醒讀者注意,有些病人雖然已無幽門螺桿菌感染,但仍有可能復發.或根除後再次感染幽門螺桿菌而導致潰瘍復發。

  至今,“無酸,無潰瘍”的觀點仍是治療消化性潰瘍的指導思想。經胃鏡檢查.確診為不伴幽門螺桿菌感染的胃(或十二指腸)潰瘍者,在進行正規抗潰瘍病治療4-8星期後,宜轉入一段時間的維持治療,適當提高胃內ph值。這是預防復發的最重要方法。通常,維持治療的劑量是正規治療劑量的一半。例如,對處於消化性潰瘍活動期的患者,可先用h2受體拮抗劑治療。以泰胃美為例,每次400毫克,每天早晚各一次,連續用藥4-8星期,症狀改善後,改為維持治療,劑量為400毫克,每晚睡前一次。維持治療的時間短則6-12個月(短期維持治療),長則5-6年,甚至更長(長期維持治療)。目前,多數醫生采取短期維持治療。也有人認為,更為經濟、方便的形式是間歇維持治療,即在正規抗潰瘍病治療4-8星期,潰瘍愈台後停藥,出現復發時再自行服藥治療4-8星期。根據筆者的經驗,消化性潰瘍剛剛愈合後即采用間歇維持治療的病人,復發率較高。由於消化性潰瘍經常復發,不僅影響病人的生活質量和工作效率,且小部分病人可能因潰瘍多次復發而導致潰瘍惡變,得不償失。因此,消化性潰瘍病人在潰瘍愈台後宜采用短期維持治療,而在此後,則建議采用間歇維持治療,即出現症狀時自行服藥4-8星期,症狀消失後停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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