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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控療法對付胃潰瘍

  潰瘍病易治,但停藥後也易復發,讓許多患者苦惱不已。如何才能控制使其不復發呢?除了調整生活方式之外,主要是靠藥物來控制。目前有三種用藥方法:

  間歇治療:潰瘍治愈後,如果症狀又出現,立即重復一個正規的療程,如十二指腸潰瘍病為4~6周,胃潰瘍為6~8周。

  維持治療:不論患者有無症狀,治愈後均應按治療量的1/2,每天服藥,長期堅持。這種方法療效較好,但卻耗費較高,而且患者常有漏服藥的情況。

  症狀自控療法:顧名思義,就是以症狀作為用藥指征,發揮患者自己的積極性、主動性,來控制潰瘍病的症狀與復發,國際上簡稱為ssc方案。

  自控療法首要前提是,患者已經經過正規療程(包括用藥種類及劑量)治療,最好是經過胃鏡或鋇餐透視,確認潰瘍病已經愈合(這種方案會延誤潰瘍病愈合)。如果我們將正規療程比喻為“決定性戰役”的話,那麼自控療法就相當於是“打掃戰場”。

  你適合自控療法嗎

  自控療法並不是每位患者都適合使用的,以下這些情況最好不要采用:

  (1)60歲以上的患者。高齡易有出血、癌變等發生;或者配合程度稍差。

  (2)伴有嚴重疾病者。如心肺、肝腎功能不全,易發生藥物不良反應。

  (3)有出血病史者,易發生再次出血;有穿孔病史者。

  (4)難治性潰瘍者,即用h2—受體抑制劑經過2個以上正規療程治療,仍未愈合者,應改用其他藥物先使之愈合。

  (5)一年中有兩次以上復發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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